(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略) 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无棣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访受〔2021〕134号)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反馈问题
无棣县东侧工业园与阳信县交界附近的工厂(不确定属于阳信县还是无棣县管辖)每逢夜间便偷排有异味且闷闷的化工气体并带有酸味,不确定是哪家工厂排放,无 (略) 曾告知属于糠醛厂产生的气体,但近期产生的异味中不仅仅是糠醛厂产生, (略) 。
二、 (略) 理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无棣县经 (略) , (略) 主要以生物饲料、木器加工、粮食加工、机械制造等轻工业为主,非 (略) 。目前,入 (略) 企业40余家,主要集中 (略) 以西,距无棣与阳 (略) 4公里。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市 (略) (略) 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县经 (略) 和无棣与阳 (略) 周边进行了细致排查,在无棣与阳 (略) 以西无 (略) 内未发现有化工企业以及产生化工气味和酸味的企业。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如果对以上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无棣县保障第二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543-*。电子邮箱:*@*63.com。
无棣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