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略) 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无棣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访受〔2021〕208号)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反馈问题
无棣县棣 (略) 粮种畜禽繁育场内博大鸡场( (略) )将污水直接排放至附近沟渠内,河道污染严重。
二、 (略) 理情况
信访中反映的无棣县棣丰街 (略) 良种畜禽繁育场内博大种鸡场二场位 (略) 西侧。种鸡场南侧沟内有110米死水,因长期未用,水面均为绿色浮萍,并非污染水。场区现存栏种鸡*只,出栏后及时销往寿光等地, (略) 理方式为垫料堆积发酵。场区内生活污水和孵化场产生的污水全部进 (略) (略) 内,并无外排问题。2021年5月15日上午,无棣县人民政 (略) (略) (略) 、县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棣丰街 (略) 、县良种畜禽繁育场对现场进行检查整改。无棣博大种鸡场及时安排人员,打捞浮萍,将二场南侧沟内死水抽出。已于2021年5月17日清理完成。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如果对以上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无棣县保障第二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543-*。电子邮箱:*@*63.com。
无棣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