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业务需求,计划选聘一家单位负责新州水厂 (略) 延伸工程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报告编制的相关工作,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开展选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新州水厂 (略) 延伸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新州镇;
(三)建设规模:
新州水厂输水工程、净水工程(含现状水厂老旧设施改造)、配水工程(含现 (略) 改造)、入户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输水工程:新建两根dn400输水管,材质PE,单管长度5.81km,共11.6km。分别从那洋输水管线一期和二期取水,取水规模(略)m3/d。
2.净水工程:扩建新州水厂规模,原处理规模为8000m3/d,扩 (略) 理规模为(略)m3/d,设计采用常规净水工艺(絮凝、沉淀、过滤、消毒)。扩建平面尺寸为99.5m*57.5m,占地面积为5720㎡,新增主要构(建)筑物为配水井、絮凝沉淀池、单阀滤池、清水池、废水回收池、污泥池和污泥脱水车间以及配电间等。
3.配水工程:新 (略) ((略)),总长41.84km( (略) 管道由配水管道调整为村内管道);新建村内管道((略)),总长60.11km;改造现有1#泵站(Q=3400m3/d)。
4.入户工程:新建管道入户工程(其中村内新增入户4417户,镇区入户1713户),管材为管径(略)的PE管,同时配有智能水表。总投资约(略).(略)元。
二、招标范围
选聘一家单位对新州水厂 (略) 延伸工程开展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工作。按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技术规范完成新州水厂 (略) 延伸工程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工作,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
三、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略)元,超过报价上限的报价作废,杜绝恶意报价(报价费用应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证明材料: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如下工作内容:按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技术规范完成新州水厂 (略) 延伸工程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工作,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工程系列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人员。
证明材料: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信誉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等重大问题;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有关证明、证书、证件等材料真实有效。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信誉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 (略) 站(http://**)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 (略) 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并生成诚信档案手册。
证明材料:投标文 (略) 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当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投标人是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当在“中国 (略) ”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 (略) ”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五)业绩要求:自2021年11月以来至少具有1个水土保持类相关业绩(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水土保持施工期监测或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业绩。
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审办法
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经审查的最接近基准值最低报价法,经审查,以符合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的所有报价数额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以报价数额与基准值代入公式计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如有得分相同的情况,则采用现场随机抽选的方式来选定,具体计分公式如下:
投标人的投标价Di等于评标基准价D时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Fi=F -| Di - D |/ D×100×E
式中:Fi=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
F=投标价满分100分;
Di=投标人的投标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i > D,则E=2;若Di < D,则E=1。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后在海 (略) 网站(http://**)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所需项目前期资料可致电招标联系人获取。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约定为准)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12时00分,地点为 (略) (略) 理一厂内。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 (略) 网站(http://**)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
地址: (略) (略) 理一厂内;
联系人:符工;
电话:0898-(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