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河源连平县三角镇石源村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项目核准信息表、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河源连平县三角镇石源村10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电能送出需求,促进清洁电源就地消纳,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河源连平县三角镇石源村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409-*-04-01-*)。
项目单位 (略) (略) 河源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 (略) 连平县三角镇石源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变电工程:110千伏三角站扩建1个110千伏出线间隔。(二)线路工程:建设110千伏三角光伏电站至110千伏三角 (略) 。新建单 (略) 长约1.8千米,利用 (略) 塔增挂110千 (略) 长约1.5千米, (略) 塔增挂110千 (略) 长约4.7千米, (略) (略) 长约2×0.3千米(110千伏塔三**线#13塔升高改造)。导线截面采用300平方毫米。(三)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和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1147.*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44.*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0%。
五、项目采用标准化设计,注重变电站各系统的节能措施,合理规划系统和选择设备;采用绿色环保的原材料;采用低损耗高效能主变压器;选用合适 (略) 材质和截面, (略) 的损耗;采用节能、节水、低噪声设备。通过上述“四节一环保”措施,依靠科学技术降低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六、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等招标和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关于征询czwt (略) 径方案的意见》(连自然管制〔2021〕49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 (略) (略) 河源供电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略) 河源供电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十一、原《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源连平县三角镇石源村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河发改核准〔2021〕8号)已过期作废。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