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设备设施及图书(WZZC2022-G1- *** -YZLZ)更改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2-07-08 21:0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教学设备设施及图书(WZZC2022-G1- *** -YZLZ)更改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WZZC2022-G1- *** -YZL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教学设备设施及图书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7月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的第9分标采购需求中的“云课堂-教师端”,所空缺内容澄清如下:单位为“套”;数量为“1”;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2.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第1-9分标价格分的评标标准第(2)条“(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原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略) )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其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1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范围为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 3%)。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现更改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略) )和桂财采〔2021〕 (略) 、桂财采〔2022〕 (略) 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其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3.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原为:2022年7月22日9时00分;现更改为:2022年7月25日9时00分
更正日期:2022年7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事项理由:完善采购需求参数及执行新文件的要求。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藤县电 (略)
地址:藤县藤州镇安泰 (略)
联系方式:黎华展、0774-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梧州市藤县安 (略)
联系方式:姚国铭、周金清;0774- *** /0774-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国铭、周金清
电 话:07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