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世纪 (略) (以下称代理机构)受 (略) (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其电子车间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 (略) 电子车间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TZ-JY-2023-088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48.05万元,最高限价48.05 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项目需求:采购2台七轴自动耦合对光仪、5台3D干涉仪、5个2.5mm干涉仪夹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五、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具有针对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 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 (略) 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1幢13层
方 式:邮寄、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见附件)扫描件发至邮箱(*@*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附件为“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和“营业执照”,同时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并领取采购文件。逾期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01月12 日下午14时00分。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江苏新世纪 (略) 会议室( (略) 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1幢13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13-*
代理机构:江苏新世纪 (略)
地址: (略) 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1幢13层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邮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