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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新疆公司九华天矿用带式运输监视装置系统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周万涛 电话:0991-*
邮箱:*@*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 (略) http://**.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新疆公司九华天矿用带式运输监视装置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新疆公司九华天矿用带式运输监视装置系统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陕西西科 (略) | 山西 (略)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73.* | 285.*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业绩 | 1、 (略) (冶坪煤矿工业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合同)、 (略) 、2024/5/15 2、宝英煤矿悬臂式掘进机智能工作面管控技术委托研发项目、 (略) (略) 、2023/12/9 3、技术开发合同(智能化带式输送机研究)、 (略) 、2022/3/15 4、产品销售合同(煤矿电子封条系统)、 (略) 安 (略) 、2021/11/25 5、产品销售合同(煤矿电子封条系统)、陕 (略) 、2021/11/25 6、煤矿“电子封条”系统合同、陕西 (略) (略) 、2022/1/25 7、矿用带式运输系统异物在线识别与抓取机器人研发与用用、中煤陕西 (略) 、2022/11/18 8、矿用智能视觉处理与数据传输装置研发与应用、重 (略) 、2023/3/22 9、宁夏 (略) (承揽)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一号煤生产系统工程工业电视系统(含安装)设备买卖、 (略) 、2022/11/15 | 1、王家岭矿智能锚杆识别系统的研究与应用、 (略) 、2020.6 2、新元公司皮带智能监测系统的研究与应用、山西 (略) 、2022年10月19日 3、同煤浙能麻家梁皮带视频AI识别及机电设备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联通(山西) (略) 、2022年1月 4、同煤浙能麻 (略) 主井安全监测系统、联通(山西) (略) 、2021.9 5、山西高平 (略) 皮带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山西高平 (略) 、2024.3.28 6、黑龙江龙煤 (略) 下属四矿主运输AI智能监测分析预警系统、哈尔滨 (略) 、2023年9月 7、同煤大唐塔山主运输皮带智能化综合监测系统、同煤 (略) 、2021.5 8、神东煤炭哈拉沟煤矿皮带AI智能监测系统研发公开招标、中国 (略) (略) 、2024.6.28 9、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砂墩子矿智能化矿井系统建设采购及安装项目中的子项目主煤流集中控制系统和皮带AI智能识别系统、 (略) 、2024.3.11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周万涛 电话:0991-*
邮箱:*@*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 (略) http://**.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