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用制氧系统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物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医用制氧系统 | 1 | 套 | 1,* | 1,*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1,*,*佰**万元整
采购包1:1,*,*佰**万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1,* 元,*佰**万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详见采购文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线上申领
(三)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先从 (略) (门户: http://**;IP地址: http://**)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如有)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 (略) 锦江区下沙河铺街45号一楼开标大厅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0时0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 (略) 锦江区下沙河铺街45号一楼开标大厅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
采购包1:
组织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24-07-15 10:30:00
踏勘地点:西藏 (略) 巴宜区
联系人:张助理
联系电话:*
要求:(一)1.具体踏勘地址请联系踏勘负责人张助理; 2.参加踏勘若为授权代表,需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需社保证明); 3.参加踏勘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踏勘人员应服从采购单位管理,未经采购单位允许,禁止拍照。 (二)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二)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 (略) (www.http://**)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略) 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 (略) 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无。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助理、贾助理
办公电话: 028-*
移动电话:*、*
传真:028-*
地址: (略) 锦江区下沙河铺街45号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副站长
联系电话:0891-*,*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主任
联系电话:0891-*
2024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