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S*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殡仪馆火化区空气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城北工业园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原产地及生产厂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备注 |
全 新 风 空调机组 | 国祥 牌 、KZE1812DH | (略) 、 (略) | 套 | 1 | * | |
全 新 风 送风 管 道 保温系统 | 际海牌、定 制 | 江西 (略) | 套 | 1 | 47900 | |
触 摸 屏 电气 集 中 控制系统 | 际海牌、定 制 | (略) 、江西 (略) | 套 | 1 | * | |
净 化 型 高效吸风机 | 九洲普惠牌 、DT-18-3 | (略) 、 (略) (略) | 套 | 2 | 55000 | |
废 气 净 化 装置 | 际海牌、定 制 | (略) 、江西 (略) | 套 | 1 | 675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虎猛、陈功平、李雪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六楼,电话:0564-*)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霍邱县殡仪馆
地 址: 霍邱县城关镇军民南路15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府东小区3栋1单元803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盛祝燕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FS*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殡仪馆火化区空气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城北工业园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原产地及生产厂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备注 |
全 新 风 空调机组 | 国祥 牌 、KZE1812DH | (略) 、 (略) | 套 | 1 | * | |
全 新 风 送风 管 道 保温系统 | 际海牌、定 制 | 江西 (略) | 套 | 1 | 47900 | |
触 摸 屏 电气 集 中 控制系统 | 际海牌、定 制 | (略) 、江西 (略) | 套 | 1 | * | |
净 化 型 高效吸风机 | 九洲普惠牌 、DT-18-3 | (略) 、 (略) (略) | 套 | 2 | 55000 | |
废 气 净 化 装置 | 际海牌、定 制 | (略) 、江西 (略) | 套 | 1 | 675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虎猛、陈功平、李雪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六楼,电话:0564-*)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霍邱县殡仪馆
地 址: 霍邱县城关镇军民南路15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府东小区3栋1单元803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盛祝燕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