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部主副食品
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采购意向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某部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EZDQ-F1003
三、项目预算:约176.*元
四、项目概况:计划招标确定两家配送供应商,每季度轮换一次,所需商品按*方要求完成配送,合同期限为1年。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5月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等背景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 (略) 、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之间有下列关系的,不得作为参与本项目共同竞标的供应商: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存在隶 (略) 的。
(五) (略) 的, (略) 的相关资质证书。 (略) 的, (略) 的相关资质证书, (略) 的相关资质证书; (略) 的, (略) 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 (略)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最近3年(截至开标)至少1个服务军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大型商超的全品类副食品配送服务业绩。
(九)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元,自有或租赁库房、冷库,在无锡地区的经营场所(含人员办公、副食品仓储和分拣场所)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的人员车辆、场地设施,以及分拣配送、冷链仓储、质量检验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对自有种养殖基地、仓储设施、物流体系的供应商优先选用。
(十)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能承担一定时限的结款周期。
(十一)投标人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二)投标人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十三)投标人3年以来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
(十四)投标人可以实现产品源头可追溯和配送全程可监控。
(十五)投标人不在 (略) “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略)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略) “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均在 (略) 查询,并提供页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页面截图)。
六、 (略) :《 (略) 》
七、采购意向公示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有效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无锡某部
地址: (略) 梁溪区
联系人:傅先生
电话:*
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