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福州连江三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0591-*
二、通讯地址:连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生态环境局10号窗口,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福州连江三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三屿110kV变电站站 (略) 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 (略) 起于港马Ⅰ、Ⅱ路#2塔,止于三屿110kV变电站。 (略) (略) 连江县坑园镇、可门经济开发区。 | 国 (略) (略) | 永久占地面积:约4465m2; 临时占地面积:约5819m2; 线路长度:约2.01km。 | 运营期:1、废水:变电站排水系统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变电站内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至指定地点处置,不外排。2、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3、固废:废旧变电站铅蓄电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主变压器事故油经收集后回收处理利用,不能回收的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对于立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