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顺德区 (略) :
你单位报来《容桂街道全域乡村振兴建设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立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已完成审批前公示程序。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城乡生活品质,着力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质量,加强城乡社会治理能力建设。现同意实施容桂街道全域乡村振兴建设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207-*-04-01-*)。
二、工程建设地点: (略) 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符合顺德区“十四五”规划,规划面积约102.*平方米,其中包括建设生态农业产业园约*平方米,生态文明植物引种中心约6.*平方米,农贸综合载体升级改造约3.*平方米等;提升改造园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停车位建设约7500个,充电桩建设约100个,建 (略) 约5000米;光伏发电建设安装约*平方米等;乡村平安建设和设备升级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16个卡口、新增建设10个卡口,升级改造1300个配套后端设备等。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约*.*元,其中工程费约*.*元、其他费用估算约609.*元、管线迁改约*元、工程预备费约93.*元、征地拆迁费用约*元。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由容桂街道财政统筹解决。
五、工程单位: (略) 顺德区 (略) 。
六、 请你单位在工程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核准、资源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工程开工后,按有关规定依时上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