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云安区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审批云浮市云安区镇安镇河西村委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云安区水服请〔2024〕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区涉农办呈批件办理表《 (略) 云安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云安区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项目报备表的请示》、区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云安区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驻镇帮镇扶村部分)——云安区开展完善镇村公共基础和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函》(云安区乡振局函〔2023〕90号)和区财政局审核意见,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广东 (略) 编制的云浮市云安区镇安镇河西村委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1-*-17-01-*)初步设计概算。项目单位为: (略) 云安区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滨水公园*.72㎡,其中绿化面积*.61㎡,铺装面积为2527.12㎡(其中本次铺设面积为1400.00㎡,剩余1127.12㎡留待下一期实施);新修花圃长度为320.00m;园艺小景3处;新建消力池1座;修复格宾石笼固脚长度为850米;接驳排水管长度为30.00m;河道清淤量为*.31m3,边坡开挖土方量为2889.50m3。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云安区镇安镇河西村委。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266.*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23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元,预备费用12.*元。项目所需资金为2023 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驻镇帮镇扶村部分)--云安区开展完善镇村公共基础和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资金290 万元。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024年4月-2024年7月。
六、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监理及其他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不予核准。
七、请按照区自然资源局的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九、项目单位开工建 (略) 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此复
附件:云浮市云安区镇安镇河西村委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