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2024年06(至)09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2024年 06(至)09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工程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 我单位因工作需要,需采购工程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一、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对工程孔口防护设施,工程内包含的电气系统,给水、排水、供油系统,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消防系统,三防系统等设备设施进行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及日常检修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保障各系统的运行管理、巡检、检查、维护、保养及简单维修工作; 2、提供各系统的维护、保养、简单维修的备品备件和材料工具; 3、提供并及时更换各系统维护维修所需常用低值易耗品; 4、负责各系统的拆卸、运输、回装、维修等辅助工作。 5、负责编制各系统运行管理、巡检、检查、维护、保养及简单维修的各种规章制度,年度计划等工作。 6、负责编制并填写各系统运行管理、巡检、检查、维护、保养及简单维修的各种记录表格。 二、服务要求: 1、每月按计划抽样测试部分设备,每月所有设备全部测试一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每季度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每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专业的消防检测队*对工程消防报警系统进行消防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报有关部门备案。 4、供应商应按照国家人防办编制的《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对人防工程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5、公司需派驻具有专业技能的维护运行人员进行工作,并有1名技术负责人(具备二级建造师(机电专业)以上资格证书)进行协调管理,每周应到中心及所属工程一次,协调推进现场工作,完善相关记录、考核。根据工作需要派遣4~6名专业人员常驻工作现场,处理日常问题及完成采购方布置的任务。 6、派驻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需调换须征得采购方同意。 7、公司的派驻人员应能独立按期完成工作,若因技术等原因无法完成的,需自行外聘技术支持,费用自理。 三、其他要求: 1、服务地点: (略) 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及所属工程 2、服务期限:1年。 3、付款方式:每3个月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 4、为完成本项目维护保养和维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薪酬、保险、设备、生产辅助材料、HSE费用、劳保用品、办公用品、交通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费用、整章建制、培训、工服及劳保费、加班费、管理费(利润),以及服务中发生的各类工器具、日常消耗材料费等。 | 150 | 否 | 2024年08月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2024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