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园区 (略) (略) 副总经理的公告 (略) (略) ( (略) ) (略) 园区 (略) (略) ,于2017年2月经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注册成立。主要经营供应链管理服务、贸易经纪、建设工程施工、有色金属延压加工、金属和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及货物进出口等业务。现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副总经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和数量 副总经理1名(熟悉铝产业贸易或供应链业务)。 二、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选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三)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选聘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能带头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和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强烈的干事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持续推进企业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 (略) 核心竞争力。 3.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坚决落实区党工委、区管委会、集团党委决策部署, (略) 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和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商管理、金融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贸易经济等相关专业。 3.具有5年及以上有色金属铝产业工作经历,其中担任中层及以上相应职位不少于3年,且铝产业贸易或供应链业务并拥有一定行业资源。 4.熟悉国有企业管理相关政策与管理流程, (略) 场化项目运作相关流程。 5.中共党员及国有企业职工优先。 以上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公布之日。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必须本人书面承诺解除原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身份,与原行政事业单位脱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 5.被记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任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测试、体检考察、讨论决定、社会公示、聘任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 (略) 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6月30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前将电子报名材料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后,压缩并打包 (略) 园区 (略) 报名邮箱(*@*q.com) 。未按照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或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外报名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按本公告附件格式填写提供,须提交1份word版和1份手写签字的PDF扫描版);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最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复印件; 5.近期1寸兔冠蓝底彩照; 6.近期工作表现资料(工作业绩)和单位同意报考意见; 7.其它佐证资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任职资格要求、岗位具体条件等进行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综合测评环节的人员名单,并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对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暂定于2024年7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综合测评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在指定的县级 (略) 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略) 园区 (略) 牵头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讨论决定 (略) 园区 (略) 党委会议讨论决定拟选聘人员。 (六)社会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园区 (略) (略) 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聘用人员管理 (一)对选聘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二) (略) 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七、其他事项 咨询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宁女士0839-* 附件:报名登记表javascript:bid_showfile(); (略) 园区 (略) 2024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