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关于《邹平经开区2024年度辖区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选取第三方服务机的公告
项目编号:ZJCS*
项目申请单位:邹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东阳
联系电话:*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技术检查员)对全区80家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安全技术服务方式为常驻式,服务期限为十二个月,预算金额为三十万元。具体工作要求为: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技术检查员)对开发区辖区内80家(包括正在建设或未投产)工业企业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同时配合应急环保局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及专项检查。第三方机构及时发现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安全管理及员工执行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相应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及相应的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并形成风险隐患评估报告和整改报告,落实完成隐患整改闭环式工作。
二、服务方式及相关要求:
1、本次安全技术服务期限为十二个月,要求第三方服务机构至少提供两名具有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专家(安全生产技术检查员)常驻。专家要求:身体健康(年龄不大于 60 周岁)、熟悉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涉煤气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有5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好的文字功底,职称要求为注册安全工程师以上,人品端正、业务精、责任心强者优先使用。专家人员因专项需求等情况可根据检查行业领域专业需要随时调整,专家工作标准以质量为主要考核依据,随叫随到,保证第三方安全服务工作顺利实施。
2、第三方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技术检查员)要结合委托服务企业特点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咨询指导、业务帮扶、培训等工作,及时发现企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安全管理及员工执行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打造精品示范企业,帮助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促进企业安全自主管理的开展,指导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参加邹平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环保局组织的各种安全检查、应急处置、应急值守、事故调查处理等其它安全技术服务工作。
3、第三方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雄厚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力量,具备为政府部门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服务的能力或经验。
4、安全专家(安全生产技术检查员)检查车辆自行配备安排,食宿自理,到企业实施服务作业时应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检测设备。服务期间专家个人安全管理由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
5、在进行现场检查服务时,严格遵守企业入厂安全教育规定,按企业要求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品,严禁擅自操作企业一切设施设备,现场拍照应提前征得企业人员同意,注意保守企业商业机密。
6、为提高服务过程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后的可追溯性,现场存在问题和复查后现场整改情况应有照片、视频等对比记录。在服务过程发现企业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要求企业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向经开区应急分局报告。
7、*方要切实履行服务职责,服务过程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消极应付,不得隐瞒真实情况。要提高安全服务的专业性、针对性、合理性、有效性,提供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方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服务周期内(合同服务期限),不得收取被服务企业安全指导、咨询、整改服务等费用,不得与所服务中企业签订开展安全评价、标准化、双体系、职业卫生监测等有偿收费服务项目。第一次查实的,从支付金额中扣除5000元;第二次查实的,从支付金额中扣除*元;第三次查实的,终止服务合同,不支付发现收费项目时季度服务费用。当季度服务费用不足扣除的,从下一季度扣除,直至季度服务费用扣完为止。
8、各级检查组检查发现*方服务周期内(合同服务期限)服务检查过的企业存在未发现的重大隐患的,终止服务合同,不支付发现重大隐患时季度服务费用。*方服务周期内(合同服务期限)服务检查过的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并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方应发现未发现的事故隐患(设备设施缺陷等)导致的,终止服务合同,不支付事故发生时季度服务费用。
三、服务期限:十二个月
四、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项目完成时限:1年
中介服务机构条件:
报名时间:2024-04-08 11:00:00
发布时间:2024-04-08 10:5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