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略) 1号仓库排危项目(第二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略) 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鑫森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1号仓库排危项目(第二次)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 (略) 经开区绵州大道北段169号
2.4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所示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其以上资质;
3.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 (略) 已公开的 (略) 页截图。
3.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的能力;
3.5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2021年-2023年)。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禁止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
4.1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烟草行业单位投标限制期内的;
4.2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 (略) ”网站显示有行贿行为的。
4.3投标人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鑫森 (略) ( (略) 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A座14楼1406)。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获取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招标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收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复印件)。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9月 30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3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略) 游 (略) 东段209号富乐山开元酒店14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采 (略) 、四 (略) 、国家烟草 (略)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特别提示:此项目招标公告仅以以上媒介发布的为准,请予谨慎辨别。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略) 公司
地 址: (略) 游仙 (略) 南段66号
联 系 人:龚先生
电话:0816-*
代理机构:四川鑫森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A座14楼1406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