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大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完成期限:12月底)坚持“稳中有进”工作总基调,推进各项项目向前迈进;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地调研企业状况,帮助企业解决后顾之忧,让企业安心发展,做大做强,全面推进服务环境、服务内容、服务效率,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倒逼营商环境整体改善。
2.大力发展经济,保障村民权益。(责任单位:各村居、完成期限:12月底)全力推进村民委员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务分设工作,建立健全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为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导、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同参与的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保障村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壮大农村集体资产力量,进一步释放农村经济潜力。
3.推动问题化解,助力信访维稳。 (责任单位:综治中心、完成期限:12月底) 健全信访工作领导体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体系。推深做实“重畅决”专项工作,持续推进信访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加大重点上访人员动态跟进, (略) 长热线、 (略) ,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4.提高社会保障,增进民生福祉。 (责任单位:社保所、完成期限:12月底) 统筹规划、积极部署,进一步增强低保、特困、孤儿等重点人群管理核查工作,做到逐一入户、户户核查,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做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应急救助等各项政策性救助,在困难群体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发力,继续做好“20+10”系列民生工程,确保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
5.提升治理水平,筑牢安全底线。 (责任单位:应急所、完成期限:12月底)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安全检查力度;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做好防灾减灾,提高应对急难险重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全方位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6.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责任单位:执法队、完成期限:12月底) 以更强决心、更高标准、更快行动, (略) 管理、文明创建组合拳,进一步提升镇域内环境品质;持续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劝导和打击力度,增强环保配套设施建设,强化生态建设;严格 (略) 格化管理,以属地加强管理力度,努力构建人居环境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为 (略) 贡献平桥力量。
监督电话: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