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囯环规环评【2017】4号),现 (略) 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验收內容(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调査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目
建设地点: (略) 原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建设单位: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建设内容:本次主要改造原处置车间面积为257m2,新建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为112m2,购置微波消毒处理设备1套、污水处理设备1套,医疗废物运输车1辆及配套室内外给排水供暖供电设施等。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医疗废物3吨,年处理医疗废物1095吨。
公示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10月1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作者(------,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9-06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