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0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2-*(灵丘县政 (略) 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
通讯地址:灵丘县政务大厅 邮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配电柜生产项目 | (略) 灵丘县武灵镇石磊村东南 400米处灵丘县巍山工业园区 | (略) | 山西 (略) | (略) (略) 灵丘县武灵镇石磊村东南400米处灵丘县巍山工业园区,用地面积约为8000平方米。主要生产电缆桥架、机房PS柜、档案净化柜、网络机柜,生产车间及办公楼租赁灵丘县 (略) ,购置安装激光切割机、折弯机、数控冲床、喷塑流水线等机械设备。年生产电缆桥架2万米、机房PS柜2000台、档案净化柜1000台、网络机柜1000台。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5%。 | 环境影响及对措施: 1、认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加强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降低对周边的影响。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激光切割机自带下抽风收集系统,收集后接入滤筒除尘净化设备与其余两台切割机一起处理,在其余两台切割机上方设置2个移动式集气罩。焊接工序采用1套滤筒除尘净化设备对焊接废气进行净化处理,在焊接工位(共4个)上方各设置1个集气罩,与切割工序共用一套除尘净化设备进行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打磨工序要加强车间通风;产生的喷塑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滤筒滤芯除尘设备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在固化炉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运营期激光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喷粉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打磨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稿)》(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固化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中相关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待巍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由巍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要合理布局,设备均安置在室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采用产噪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噪声污染。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切割废边角料回收后外售。喷塑粉尘回用于生产。焊渣收集后外售;机器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设置的垃圾箱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及修改单中标准限值要求。 6、加强厂区的绿化美化工作,改善周边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