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公告
(十)
根据《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吉林珲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垃圾转运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珲合经发审批〔2022〕7号)、《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吉林珲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垃圾转运项目(一期)调整项目建设地点的批复》(珲合经发审批〔2024〕2号)及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地申请, (略) 自然资源局拟 (略) 东侧国有储备土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给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建设吉林珲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垃圾转运项目(一期)。在公告发出的10日后办理供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先生 朱女士
联系电话:0433-*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