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高要区水南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高要区水南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审批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 (略) 高要区委办公室 (略) 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高办字〔2021〕18号)文件精神,为改善水南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我局同意实施2024年高要区水南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6-*-17-01-*。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高要区水南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 (略) 高要区水南镇坳兰村、山寮村、对口村、水南村、社坑村、西牛村、坑告村、双波村、分界村等14条行政村。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为砌筑砖砌围墙长370米,砌筑砖砌挡土墙290米,铺 (略) 455平方米;整治人居环境,主要为拆除清理危破房屋7790平方米;购置投放1200台由不锈钢等金属打造的柴草架。
六、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172.*元,其中:工程费16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元、预备费1.*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驻镇帮扶资金安排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八、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和《关于印发高要区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发改〔2021〕22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一、项目 (略) 如实、及时填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十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分别征求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三、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