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交易项目编号:BZSJ2024CQ013号
原公告的交易项目名称: (略) 二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9日
二、澄清信息澄清事项:□交易公告 √交易文件 □交易结果
澄清日期:2024年5月21日
三、澄清内容1.评标办法第二章“评标的程序和方法”的“资信分”,其中“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管理经历”的第“1”项“注(1)提供合同及证书等相关有效证明资料”。 问题:请问需提供的证书是项目经理的什么证书,是不是第“2”项“具有中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 由中国饭店协会颁发的“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等级评价”证书是否符合评标要求?
回复: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业绩合同即可;中国饭店协会颁发的“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等级评价”证书予以认可。
2.评标办法第二章“评标的程序和方法”的“资信分”,其中“食品安全人员配置”的食品安全员1名“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的,得2分。” 问题:安徽省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食品安全员”培训合格证书是否符合评标要求?
回复:安徽省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食品安全员”培训合格证书符合评标要求。
3.评标办法第二章“评标的程序和方法”的“资信分”,其中“营养师:拟派现场服务人员中具有营养师证书的,……” 问题:按国家要求,营养师证书的名称包含“营养师、公共营养师”,“公共营养师”证书是否符合评标要求?
回复:营养师证书和公共营养师证书均满足本项目要求。
4.请问该文件评分细则中,资信分项的营养师(6分)"拟派现场服务人员中具有营养师证书的, 提供资格证书, 在满足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两名),每增加一个得 2 分, 满分 6 分",其中“服务需求的基础(两名)”占多少分值?
回复:基础要求为必须满足条件,仅满足基础要求不得分。
5.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6.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谯城区魏武大道与北 (略) 北100米
联系方式:0558-*
2.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省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