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略) 人民政府驻山东办事处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210㎡ | |
标的地址 | (略) 历下区东关大街101号 | |
标的现状 | ■在用标的1在用 ■闲置标的2、3闲置 | |
标的瑕疵 | 无瑕疵 | |
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略) 人民政府驻山东办事处办公会议决策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略) 同地段店面租金价格测算招租底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 | |
标的简介 | (略) 历下区东关大街101号沿街门头房3间(建筑面积共计210平方米)。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3年 | 租金标准 | 41万元/年 |
租金标准说明 | 标的1出租面积80平方米,年租金12.6万元 标的2出租面积70平方米,年租金11.96万元 标的3出租面积60平方米(可分割两层),年租金16.44万元 | |||
付款期限要求 | 租金半年一交,提前一个月交纳下半年租金 | |||
优先承租情况 | 标的1有优先承租权人 标的2无 标的3无 | |||
出租用途要求 | 标的1服饰业 标的2服务业 标的3服务业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承租方房屋使用必须符合我办办公环境整体协调性、安全性,形成相对独立的管理使用空间。2.承租方房屋开展对外经营性业务要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3.店面装饰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 |||
其他标的要求 | 承租方应负责租赁房屋内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合同终止时设施完好,并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出租房屋归还出租方。 | |||
保证金额 | 标的1保证金2万元、标的2保证金 2万元、标的3保证金3万元。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行: (略) 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 号:*506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价格 | 标的1挂牌价格12.6万元/年、标的2挂牌价格11.96万元/年、标的3挂牌价格16.44万元/年 | ||
信息披露 公告期 | 自信息披露之日 5个工作日。 | ||
挂牌公示期 | 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 (略) 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交易 平台 联系人 | 靳先生、刘女士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