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深刻吸取 (略) “9.28”餐饮场所爆炸燃烧事故教训,全力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化解我区餐饮等非居民燃气用户安全风险。9月29日至10月15日,区、街、企业组成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全区餐饮等非居场所燃气用户全面开展一轮安全隐患大排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和“百日行动”工作部署,现将发现隐患问题整改工作部署如下:
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发现的问题情况
按照《龙岗区餐饮等非居民燃气用户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于9月29日至10月15日,采取实地查验,查阅资料等方式,通过入户安全检查,重点排查餐饮等非居民燃气用户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是否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是否使用三通、是否与用气单位签订供气合同等隐患,全区共检查*家餐饮等非居燃气用户,共发现隐患(问题)6623处。(详见附件1)
二、龙城街道办多次督促整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情况
龙城街道城建办检查发现72家非居用户存在严重用气安全隐患(详见附件2),经多次督促整改仍未整改到位, (略) (略) 供气的餐饮场所有37家, (略) 供气的餐饮场所10家, (略) (略) 供气的餐饮场所6家, (略) (略) 供气的餐饮场所15家, (略) 供气的餐饮场所4家,请以上企业对照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跟踪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应采取停气措施。
三、有关要求
(一)重拳整治、闭环管理,尽快实现餐饮等非居民燃气用户安全隐患清零。一是各燃气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主动负起供气主体责任,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坚决停止供气,并报送属地街道办,未完成整改前,一律不得供气;对非居用户连接软管、减压阀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未签订供气合同等问题,应督促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销号,加快推进整改。二是各街道要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组织社区、网格、房东、非居用户、燃气企业开展隐患整改行动,针对隐患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督促非居燃气用户安装使用合格燃气泄漏报警器(不得以家用产品代替),使用合格燃气灶具,更换燃气专用金属软管,用户不配合整改的,应督促燃气企业停止供气,确保符合安全用气条件。
(二)突出整改实效。整改工作要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走过场、搞变通,我局将组织第三方的专业技术人员下沉各街道抽查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进行全区通报。
请各街道、各燃气经营企业汇总本街道、本企业整治情况,于11月20日前将隐患问题整改情况报送我局。联系人:黄玉灵;联系电话:0755-*;邮箱:*@*ttp://**
附件:
1.餐饮等非居民燃气用户档案信息表
2.龙城街道餐饮检查台账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