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西乌珠穆沁旗高日罕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高日罕镇全民建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字〔2012〕29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字〔2013〕42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的要求,我公司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及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在西乌珠穆沁旗高日罕镇新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处,用地面积为8797.8㎡,建筑面积为1125㎡,一层,框架结构,内设5人制足球场、篮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摔跤场地、更衣室等,同时对室外周边配套附属设施进行建设。
本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资金来源方式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
二、目的意义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涉及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全面了解本项目建设情况,为项目决策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对周边交通的影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如声环境、空气环境、施工垃圾对环境影响等;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扬尘、污水及固体废物影响;施工期间的安全影响,如机械伤害、电气伤害、火灾、高空坠落等;施工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等因素。
四、预防或减轻社会稳定风险的对策措施要点
工程建设中中应加强项目环境管理,注意文明施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及生活污水等,需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深入宣传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积极执行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
根据项目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施工中建筑安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及机械设备等,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技术指标,达到安全性能要求,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按照“政府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为主,多方参与,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外来人员管理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落实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管理责任,对参与施工的车辆进行备案,对流动人口进行登记,管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2)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周边居民正常出行及生活的影响;
(3)项目施工期对当地生态环境(如噪音、扬尘、固体废物、污水、生活垃圾等)影响;
(4)项目实施中的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交通风险、流动人口增加等方面影响;
(5)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行阶段对社会稳定影响的因素;
(6)最关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7)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示时间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提出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予以研究。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2023年 4 月 10 日至2023年 4 月 28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西乌珠穆沁旗高日罕镇人民政府。
公示时间:2023年 4月 10日至2023年4 月28 日
联系人: 双建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地址: 西乌珠穆沁旗高日罕镇人民政府
西乌珠穆沁旗高日罕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