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凤凰湖新区酒东新村安置小区(一期)工程项目位于凤凰湖新区(116°40′30.72″,32°45′43.92″),环湖路以西,站前大道以南区域。本项目总投资49000万元,本项目环保投资1680万元,项目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2020年5月竣工。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本次验收范围主要为凤台县凤凰湖新区酒东新村安置小区(一期)建设的5栋(分别为4#、5#、6#、7#、9#)24层的住宅楼、2栋(2#、8#)22层住宅楼、2栋(1#、3#)18层住宅楼,沿街商业及其他社区配套的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地下车库、公共工程、环保工程等建设内容。
2017年6月4日凤台县发展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凤发改投资〔2017〕155号)《关于凤台县凤台县凤凰湖新区酒东新村安置小区(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017年7月安徽 (略) 编制完成了《安徽 (略) 凤台县凤凰湖新区酒东新村安置小区(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7月凤台县环境保护局(凤环表批〔2017〕9号)《关于安徽 (略) 凤台县凤凰湖新区酒东新村安置小区(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进行了审批。
2023年3月3日,在凤台县组织召开了《安徽 (略) 凤台县凤凰湖新区酒东新村安置小区(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现将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业主单位:安徽 (略)
地点:凤台县凤凰湖新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3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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