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 (略) :
你单位填报的*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前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3〕54号文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3)BA*),并经普陀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3〕70号批准项目建设。经审核,现同意发给(编号:沪普方(2024)DA*)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并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普陀区真如社区W*单元E03-01地块跨真如港1号桥项目。
二、建设项目位置: 普陀区石泉路街道 真如港(曹杨路-真华南路)河道上方。
三、规划用地性质:道路广场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面积:269.93平方米(地上空间)(面积以实测为准)。
五、建设工程性质:人行桥。
六、建设规模:主桥宽度上限9米,长度约38.29米。
七、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原则同意1号桥工程设计方案。红线横断面:主桥最宽处9米人行道,接口局部放宽。
2、做好与横向道路、既有管线等方案的设计、施工、用地的衔接工作。
3、工程设计应满足无障碍设计的有关要求。
4、请进一步征询交警、交通、绿容、水务、建委、申通等部门意见,并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核提的要求落实。
5、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做好永久性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建筑物,以及道路(公路、市政道路、街巷)挖掘、绿化翻新(修建步道) 等各项工程活动应当尽量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必须拆迁或者使其失去使用效能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向规划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手续,所需迁建费用由申请拆迁的建设单位承担。
请根据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后一年内,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划部分提交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略)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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