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 (略) 路口天桥拆除工程业主为北京首都 (略) 公共区管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北京首都 (略) 公共区管理部。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地点:首都机场公共区
2.2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规模:
首都 (略) 路口天桥位于首都机场东西区联络线上,搭建于2008年,目前, (略) 已搬迁,过桥行人流量小。我部门计划对该钢结构天桥进行切割拆除并运输到机场指定地点,剩余建筑垃圾消纳,对拆除处进行步道恢复,实际施工以现场踏勘情况为准。
2.3 本比选项目的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4 本比选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 本比选项目的比选范围: (略) 路口天桥拆除工程全部施工内容。
2.6 本比选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的变 (略) 场波动等相关风险由承包人承担,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9元(大写:***万零*佰***元*角*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24元(不含税金)。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其参选文件被拒绝。
2.7 其他(如果有): /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 (略) 现有合格 (略) 现有*元以下小型框架协议供应商目录。
3.2 参选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3 参选人必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以竣工日期为准)独自完成过1个(含)以上合同金额在人民币*元(含)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并且均已经验收合格。参选人须提供工程名称、有效的合同协议书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材料并注明工程竣工时间(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4 参选人应承诺,严格执行《 (略) 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 (略) 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京政发〔2019〕10号)要求或其他相关的政策要求,使用符合《 (略) 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2018)等国家、 (略) 排放要 (略) 移动机械。(须提供承诺书)
3.5 参选人应承诺,在 (略) 员工或家属参与投资或经营的情况。(须提供承诺书)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7 信誉要求:
(1)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无民航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2)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比选人有权拒绝其参选:
① 进入北京首都 (略) 不合格、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
② 在北京首都 (略) 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北京首都 (略) 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3.8 参选文件一正两副,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此期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服务大厦211办公室(地址: (略) 顺 (略) 9号211办公室)持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领取比选文件。
5. 踏勘现场
5.1 踏勘时间:2024年8月7日上午9时30分。
5.2 踏勘集合地点:中国服务大厦211办公室(地址: (略) 顺 (略) 9号211办公室)
6. 参选文件的递交
6.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北京首都 (略) 211办公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10-*
电子邮件:*@*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