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研究决定, (略) 日常工作需要,我院拟开展储物箱柜类零星采购,请合格潜在供应商按附件中的“供应商推荐须知” (略) 递交推荐资料。
一、项目内容:储物箱柜类零星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谈判
三、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公司有效证书(营业执照等),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2、法人授权函(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零星采购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报名方式:于2024年12月3日17:00前,根据附件1中的“供应商推荐须知”按顺序提交报名资料,未按文件要求报名或逾期报名的,一律视为报名无效。报名资料自行递交或邮寄均可。
六、报名地点: (略) (略) 区8号楼2楼采供科。
七、联系人:小施(0595-(略))。
八、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 (略) 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监督电话:0595-(略)。
供应商推荐须知
为了使我们能够快速地了解该项目,欢迎潜在供应商前来递交推荐资料(资料上必须盖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递交资料一式两份,资料不全者,谢绝接收。具体事项与采供科小施联系(0595-(略))。
一、投标人资格:经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经销商(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产品代理商(代理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提供材料应包括: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经工商管理部门的有效年检);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供应商法人及授权业务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络截图且加盖公章);
5、售后服务承诺书;
6、报价单(含税)。
7、竞争性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三、请按照附件中的内容,填写附件1的报名表、附件2的报价单及附件3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注:报价单中数量仅供参考,不代表20 (略) 实际需求量,如实际需求小于参考数量我方不予补足,大于该数量合同期内必须按中标价提供。 (略) 仓库场地有限,非一次性购置,需按实际需求分批送达。
(略) ( (略) (略) )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