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GSSLY-2023-016
公告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庄浪县永宁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后续产业配套设施巩固提升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联系人 | 苏咸周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11-29 0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12-02 21: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晟立源 (略)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1 | 2023年庄浪县永宁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后续产业配套设施巩固提升项目001 | GSSLY-2023-016 | 工程-施工 | *.0(元) |
公告内容
交易编号:GSSLY-2023-0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庄浪县永宁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后续产业配套设施巩固提升项目由庄浪县交通运输局以庄交复字【2023】5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预算内基建资金3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0万元。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庄浪县永宁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昇立源 (略) 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已注册企业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2023年庄浪县永宁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后续产业配套设施巩固提升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庄浪县永宁镇境内。
建设规模:庄浪县2023年庄浪县永宁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后续产业配套设施巩固提升项目位于永宁镇,本项目包含12条路线,全线总里程12.5公里。
全线采用《 (略) 自然村(组) 通硬化路建设技术指南》的通知(甘交科技[2021]3 号)及《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1-2019 为依据规定的四级公路(II)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15Km/h,路基宽度为 5.0m,路面宽度为 4.0m,两侧各 0.5m的土路肩,路面结构为15cm 天然砂面层。
三、主要工程数量
(-)路基工程
拆除U型水渠砌衬 94.99 立方米,挖土方 32645 立方米,弃方运输 23244 立方米,利用土方填筑 8953 立方米,U型水渠衬砌395.95 立方米/2522 米,M7.5 浆片石仲斜式路肩墙 141.84立方米/47 米,M7.5 浆砌片石挡墙 2550 立方米/1500 米。
(二)路面工程
15厘米天然砂砾路面层56032 平方米,培土路肩 1875 立方米,横向排水管 7米/1道,平面交叉 20 处,错车道 337.5 平方米/15 处。
(三) 涵洞工程
1-0.75 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29 米/4 道,1-10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21 米/3 道,1-1.5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7米/1道,12.0米镀锌钢波纹管涵8米/1 道。
(四)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波形钢板护栏 826 米,标志牌 10 块,里程碑 5个,百米桩60个,轮廓标 122 个。
3.项目招标控制价为:*.00 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安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建设工程。
6.资金来源:省预算内基建资金3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0万元。
7.计划工期:工期90天。
开工日期:2023年12月08日
竣工日期:2024年03月06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 1 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 类证书;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2)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且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凡被取消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同类型工程业绩(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
wenshu.htm/)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9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2日21时00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获取项目图纸,并自行下载工程量清单,依据项目图纸及电子版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文本。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2.竞标人投标时需要上传资格证明附件,上传的附件端口:
(1)公司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近3 年内(2020年1月1日以后)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企业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项目机构管理人员表及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4)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按年交的提供2022年);
(5)财务状况(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略) 提供近半年财务报表);
(6)“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
(7)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8)针对本项目的预算书;
(9)施工组织方案。
3.资质审核:对各竞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择优选取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各竞标人请于2023年12月02日15时0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昇立源 (略) ,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1份、光盘1份)PDF格式,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永宁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庄浪县永宁镇街道
联系人:苏咸周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昇立源 (略)
地 址: (略) 静宁县工业园区梧桐大道景泰大厦一层2号商铺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