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3日我局拟对泸州 (略) 酒糟饲料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承办单位: (略) 泸县生态环境局 | ||||||||
联 系 人:李蕾 | ||||||||
联系电话:0830-* | ||||||||
通讯地址:泸县玉蟾街道酒香大道1号泸县行政审批局39号窗口 |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泸州 (略) 酒糟饲料建设项目 | 泸县海潮镇红合村8社 | 四川泸 (略) | 四川博观智汇 (略) | 利用现有项目用地及厂房,保留厂房内粉碎机和运输装置,新建一条酒糟饲料生产线。项目购置自动包装机、上料机、滚筒烘干机等设备,设置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区、质检室,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项目建设投产后,将形成年产酒糟饲料15600吨的生产规模。 | (1)废水: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合理设置截排水沟,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渗滤液收集至渗滤液收集池,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检验废水、检验器皿及设备前三次清洗废水、生物滴滤塔废水收集后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检验器皿及设备三次清洗以后清洗产生废水回用于生物滴滤塔;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 (2)废气:滚筒烘干机选用全密闭设备,酒糟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与原料仓库废气一起进入生物滴滤塔处理,最终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酒糟粉碎包装粉尘经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机使用天然气为能源,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原料仓库全密闭;检验室废气通过抽风装置引至室外排放;渗滤液收集池加盖处理,厂区定期喷洒除臭剂,进一步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3)固废: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外售资源化利用;餐厨垃圾及油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化粪池污泥用于施肥;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过期试剂及包装物、废润滑油、废含油棉纱及手套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