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崇左高新区管委会规建局, (略) ,各有关单位,各评标专家:
为进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以下简称“评标专家”)管理,确保抽取工作更加公平公正,维护各评标专家权益,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精神, (略) 评标专家抽取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名评标专家在一个自然月内参加评标的招标项目( (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招标项目)原则上不应多于4个(不包括作为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的招标 (略) 外进行的异地评标项目)。
二、 (略) (略) 负责统计评标专家参与评标的情况,并在评标专家一个自然月内参与评标情况达到相关上限时,后续进行的招标项目( (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招标项目)在该月内对涉及的评标专家抽取采取回避操作。
三、各评标专家应加强自律,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施动态考核扣分处理。
四、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大数据发展局负责解释。实施过程中,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大数据发展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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