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乡柯树塘废弃矿山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Ⅳ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乡柯树塘废弃矿山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Ⅳ标段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寻发改字[2017]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寻乌 (略) ,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项目地点: (略) 乡上甲村;
2.2工程内容为:地形整治+挡土墙+复绿+拦砂坝+环境监测+河道整治+水生态修 (略) 治理。
2.3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 9月 01日,竣工日期: 2018年 02月 28日,总工期181日历天。
2.4缺陷责任期和质保期:4年。
2.5招标范围:
(略) 乡柯树塘废弃矿山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Ⅲ标段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工作,从本工程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至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 (略) 服务、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等全过程;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向发包人移交合格的工程。
2.6招标内容:
(略)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对项目区开展详细地质调查,包括资料收集、地形测绘、环境地质调查、岩土工程勘察等。调查环境问题的类型、规模、危害程度及其主要影响因素,确定科学合理的整治技术方案,编制治理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及投资总概算;
(2)根据项目区现状,因地制宜地采取河道整治、地形整治、复绿及养护、水生态修复、水质监测、水土保持等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 (略) 综合治理,促进项目区生态环境建设,恢复生物多样性;
(3) (略) 综合治理后且各项工程发挥效益后应达到如下指标:?水质目标:项目区水系的总汇水口(出口)设置目标考核断面,目标最终要求水质氨氮浓度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1)≤15 mg/L;水质显中性即pH值在6~9范围内;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 )Ⅲ类水质标准,即高锰酸盐指数≤6 mg/L、总磷≤0.2 mg/L。?水土流失控制:经治理后,要求项目区土 (略) 于轻度侵蚀级别。?植被覆盖率:经过治理四年后,逐步恢复治理范围内裸露区域的地表植被,使治理范围内新增地表植被覆盖率大于90%以上。④土壤养分及理化性质:针对治理范围内的土壤养分有机质增长率大于50%,全磷增长率大于30%,全钾增长率大于30%,有效磷增长率大于30%,速效钾增长率大于30%。土壤理化性质中PH于5.5-8.0之间,容重介于1.00g/cm3-1.25g/cm3。
2.7(1)设计质量标准要求:合格及以上,林草等当年成活率应达到95%及以上,并且同时达到2.6款第(3)条各项指标。
(2)施工质量标准要求:合格及以上,林草等当年成活率应达到95%及以上,并且同时达到2.6款第(3)条各项指标。
2.7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1) 勘察设计单位: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 (略) 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其中,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土保持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和水土保持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水利建造师,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3.2本次招标只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组成单位限定为两家,勘察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一家,且应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
(2)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任意投标人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
3.3投标人资格,包括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设计方和施工方,应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止后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资质、资格条件的,将不接受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8月 04日至2017年 8月 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 (略) 时间,下同),到 (略) 公 (略)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应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相应的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③联合体协议书;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及联合体各方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2 (略) 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 ?组织□不组织(组织或不组织) (略) 踏勘。
(略) 时间: * 日9:00时,集中地点: (略) B栋82号 。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8 月 21 日 14时30分,地点为 (略) 公 (略) 。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 (略) 市公 (略) (http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寻乌 (略) 法定代表人: 周昭凡
办 公 地 址: (略) 岳家庄大道125号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法定代表人: 李振武
办公地址: (略) 市客家大道( (略) 院内) 联系人: 曾工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单位: (略) (略)
受理投诉电话: ***
2017年 08月 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