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煤矸石制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大厅3楼(综合受理48号窗口) 邮编:* |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略) (略) 煤矸石制砂项目 | (略) 建宁乡曹家村西北 | (略) (略) | 山西森博朗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建宁乡曹家村曹家煤矿旧址。项目占地面积5466.94㎡,总投资4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6万元,建设规模年加工煤矸石砂50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配套的环保工程。 |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规定,新增渣土车必须为新能源车,加强施工期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措施,重度污染或者大风天气停止各类作业;厂区地面进行硬化,设全封闭生产车间和原料库、成品库,原料库和成品库内库顶分别配套固定雾化喷头,物料装卸作业配套移动式雾炮机喷雾抑尘分别在库内进行;生产线及物料输送、转运设备全部安装在全封闭生产厂房内,筛分机、破碎机进行封闭处理,生产粉尘经吸尘管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排放,运输皮带进行全封闭处理,物料跌落点处设喷雾抑尘喷头;定期清理加工车间、厂区及周边道路扬尘;物料及产品运输车辆采用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或新能源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选用国三及以上标准或新能源机械;厂区出入口设洗车平台及门禁监控系统.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禁止外排。运营期淋控水有效收集后排至容积为1m3淋控水池,初期雨水有效收集排至厂区低洼处容积为1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综合利用;洗车废水排入容积为180m3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排入旱厕,熟化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优先综合利用,不可利用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物专用袋收集后,专人送至危废暂存间专用容器收集消毒后,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同时加强危险废物日常管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使用低噪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场地布局和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污水处理站各设备及各类风机、水泵选用低噪环保设备,设置独立底座等基础减振,采用柔性接头,尽量安装在封闭空间内,减少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同时加强 (略) 区绿化,确保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五)其他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