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检查单位:舟山海城 (略)
执法部门: (略) (略)
责令改正通知书文号:舟财监督责改字〔2024〕7号
作出责令改正通知的日期:2024-11-22
(略) (略) 检查组根据检查计划,对该单位2022年度以来新增企业投资业务及前期自查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 (略) 的投资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未按其制订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党组织前置研究或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略) 舟山海城建设、 (略) 对承办的或为实施主体的投资项目、编制的年度投资计划,未按子公司制订的“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确定的议事规则,执行党组织前置研究或履行相应程序决策,也未见有 (略) 的投资项目和计划文件。
上述事项不符合《舟山海城 (略) 投资管理制度》第十二条第(二)款“各权属公司一般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决策按下列程序办理:...单项*元(含)以上投资项目, (略) 本级一般投资项目执行...*元以下的投资项目,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单项*元(含)以上*元以下的投资项目,上报党委会审定,审批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决议” (略) 、 (略) 党支部制订《“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第二章《决策内容》第五条重大项目安排...(一)公司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和融资项目、(二)基本建议项目...,按第三章《决策程序》第七条“坚持会议集体决策、科学民主决策...‘三重一大’应以会议集体研究决策”之规定。
(二)存在对部分已完成施工的基础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问题。 (略) (略) 承建的新城卫生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略) 承建茶山大桥电力管线配套工程项目,已建设完工超过1年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财务决算。
上述事项不符合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和《 (略) 属重点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基础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概算、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等工作,按照《 (略) 政府投资项目审价管理试行办法》(舟政办函〔2018〕16号)执行...项目竣工后应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竣工验收和权属登记”之规定。
(三)存在合同签订审查不到位,合同管理漏洞问题
(1) (略) LPG灌装站迁建工程:综合检测技术服务合同(*方: (略) )服务合同签订日为2023年12月30日,检测报告出具日为2023年12月22日。存在*方已出具检测报告后才补签服务合同的问题。
上述事项不符合《舟山海城 (略) 合同管理办法》第七条“合同主办部门履行以下职责:...(四)审查合同项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五)对合同内容进行初步审查...”和第三十一条“审核部门在审查合同草案时,发现合同条款存在重大遗漏、不妥的,应当在《合同审批表》中予以明确并提出修改意见...”之规定。
(2) (略) 的茶山大桥景观亮化工程:工程合同签订日为22年8月11日,中标单位确认书载明落款为22年8月18日。存在项目还未正式确认中标单位,先与拟中标 (略) 签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问题。
上述事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和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之规定。
(四)部分项目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工程款或服务费用付款义务的问题,主要有下列三种情况:
1.截止检查日虽已全额支付,但均未按签订合同约定时限履行付款义务。(1) (略) 的海城广场业态提升改造项目:2021年12月 (略) (略) 签订工程的工程设计费28.*元,按双方约定:合同生效后7日内支付30%设计费8.*元,设计人提交施工图(2022年2月交图)后7日内再支付60%设计费16.*元,海城置业于2022年10月27日才将工程设计费90%合计25.4 (略) (略) 。(2)海城广场提升项目的建设工程预付款(*方: (略) ), (略) 的茶山大桥景观亮化工程初步设计服务费(*方: (略) );蓝焰公司LPG灌装站迁建项目工程招标代理费(*方:浙江 (略) ),以上费用都存在类似不按约定付款的状况。
2.对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所有服务义务,但截止检查日*方未支付任何费用。蓝焰公司LPG灌装站迁建项目综合检测技术服务费(*方: (略) ,合同价*元),按合同约定:桩基、沉降倾斜、结构等5项每检测完成一项出报告后15日内支付检测费。*方23年12月22日出具《桩身低应变动检测报告》开始已*续完成多份检测报告。现工程已近完工,蓝焰公司截止检查日未支付一笔检测费。 (略) (略) 沿街商铺安置工程项目工程设计服务费(*方:市规划建 (略) ,合同价*元),也存在类似问题。
3.对方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义务,但截止检查日*方只支付部分费用,未按合同付款约定支付工程或服务的余款。蓝焰公司LPG灌装站迁建项目,2023年9月25日和*方 (略) 签订建设工程监理费合同价*元,双方约定:工程监理费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占工程费用比例乘以合同价的80%(监理工期90天),并于次月10日前支付。蓝焰公司仅在2024年7月11日支付了一次监理费*元,截止检查日未见支付后续余款。
上述事项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九条“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舟山海城 (略)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及结算款...”之规定。
(五)工程招投标管理领域存在部分项目招标操作程序不规范,部分投标文档缺失的问题。 (略) 承建的惠民桥幼儿园、 (略) 实施的东海实验室两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检测调查实施邀请招标,采取以比价方式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按公司相关规定此类服务应采用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此项招标还缺失了中标单位以外的另外两家投标单位投标书或报价文件,以及实施了比价程序的相关资料、证明材料。
上述事项不符合舟 (略) 关于进一步完善《 (略) 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的通知(舟城投集〔2022〕37号)第三条“(二)限额以下项目的管理:1...服务类*元(含)以上、非必招限额以下项目,由集团建设管理部随机在《名录》中抽取,具体由实施单位...由建设管理部会同法务审计部、实施单位一起参 (略) 党群部监督,摇号视频刻盘归档”和“(三)如集团目前未设立名录库的,实施单位可自行选择几家有实力的候选单位,施工类、服务类*元(含)以上、非必招限额以下项 (略) 建设管理部来摇号”之规定。未中标单位投标文档缺失严重影响了招投标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也不符合《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 28-2018附录表B.1 “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中指出:中标的投标书、澄清、修正补充文件保管期限为永久;未中标文件(或作资料保存)保管期限10年”之要求。
二、责令改正决定
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经研究,作出如下责令改正决定:
(一)针对子公司的投资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未按其制订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党组织前置研究或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事实。 (略) 制订的投资 (略) “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责令 (略) 在今后对承办的或为实施主体的一般投资项目、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按“三重一大”党组织议事规则进行前置 (略) 制度规定执行上报程序;或对投资项目管理制度进行条款修订, (略) 、特定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 (略) 。
(二)针对对部分已完成施工的基础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事实,根据财建〔2016〕503号等国家、省、市关于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规定,责令单位限期改正,完成新城卫生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小干岛茶山大桥电力管线配套工程两个已完工项目的财务决算审核、竣工验收工作。集团今 (略) 已竣工基建项目财务决算监督管理工作,并及时办理项目资金清算和资产交付、确权、入账等后续工作。
(三)针对存在合同签订审查不到位,部分合同管理漏洞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公司合同管理内控制度等规定,责令单位今后加强合同订立审核管理,各环节各岗位履职责任心教育,使得合同签订前合同审批程序流转,真正起到审查发现疏漏和错误、防范法律风险,提高管理效能的作用。同时,应关注与合同签订相关事项的法定时限规定,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四)针对部分项目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工程款或服务费用付款义务的事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基建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等规定,责令单位限期改正,未支付服务费用和部分支付留有合同余款项目,包括LPG灌装站迁建项目综合检测费、 (略) 沿街商铺安置工程设计费LPG灌装站迁建项目建设监理费,期限内与*方完成工程款或服务费用结算,责令今后信守诚信经营意识,加强合同款项的财务筹划,严格遵循契约精神,避免发生长期拖欠施工方工程款、*方合同款的问题。
(五)针对工程招投标管理领域存在部分项目招标操作程序不规范,部分投标文档缺失的事实,根据国家 (略) 工程招标内控管理制度,责令单位今后在工程招投标领域(尤其是中小工程项目)应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选择招标方式,切实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招标文件(含未中标单位投标资料)作为重要的基建档案资料,责令单位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明确保管期限、保管责任、过错追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略) 按照规定程序,于2024年11月22日送达《财政检查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被查单位在15日内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