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对《 (略) 轨道交通配套设备生产项目》竣工调试时间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 (略) 轨道交通配套设备生产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鞍山 (略)
建设内容:鞍山 (略) (略) (略) 千山区农高新区农高路西与生态街北,主要包括1栋U型生产厂房、1栋办公楼、库房、食堂、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本项目新建1条钢管片生产线和1条衬砌台车生产线,年产钢管片2200吨和衬砌台车4000吨,其中钢管片需用环氧树脂油性漆喷2遍底漆,衬砌台车需用低挥发性水性漆喷1遍底漆,所有产品均在现场组装。
项目供电、 (略) 政。
竣工日期:2023年1月 调试日期: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