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中指出,应公示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的规定,现我单位(鞍山 (略) )的《 (略) 轨道交通配套设备生产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于2023年12月竣工。
环保措施内容:
1、废气治理情况
项目喷漆在厂房内独立的移动伸缩喷漆间,喷漆间保持密闭微负压状态,采用整室集中收集。采用油性漆雾毡纸+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净化装置;
打磨在喷漆房中进行,设1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的废气15m高排气筒排放;
激光切割机各设侧吸式负压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后废气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治理情况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
4、固体废物治理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废边角料、废焊条、焊烟/烟尘/粉尘净化装置回收的烟/粉尘和废水性漆桶均回收,外售;废油抹布和手套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油性漆雾毡纸+废过滤棉、废UV管、废油漆桶均收集后暂存在厂内危废间,定期交由沈阳中化 (略) 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