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0 17:30 , (略) 上 (略) 为广宁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 项目业主 广宁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采购项目名称 绥江广宁县段防汛安全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投资审批项目 否
- 采购项目编码 *X*
- 项目规模
投资额(¥*)
- 所需服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服务内容 按照项目相关规定,对绥江广宁县段防汛安全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项目整体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现场踏勘、收集资料、报告编制、公众参与(如有)、专家评审会等,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协助取得环评批复;查验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等;进行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含验收报告编制、组织召开验收会议,协助办理环保验收相关手续直至通过环保验收备案。
-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 其他要求说明: (一)合同期内如发生人身安全及其他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中选人负责。 (二)确定中选人后,合同须按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审定。 (三)中选人在接到选取人的通知后,须安排项目负责人3个工作日内,到选取人办公地点领取项目的“公开选取中介机构确认书及项目相关资料”,领取时中选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中选人领取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需提供为本项目负责人员名单及所有人员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复印件(若中选人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中选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中选人所属员工)。
- 多个资质子项符合其一即可
- 服务时限说明 自合同签订之日后,中选人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相关支持性材料的编制及评审工作并取得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复。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备案止,暂定为36个月。
- 服务金额 ¥*
- 金额说明 最终结算价以县财政局审定为准。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 是否选取中介 否
- 有无回避情况 否
-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3-20 17:30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广宁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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