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自行开展临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首期建设项目(固体废物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将临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首期建设项目(固体废物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临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首期建设项目(固体废物部分)
业主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临港工业园规划区镍合金产业园南面临近三丫河东侧处
联系人: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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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治理措施满足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满足主体工程环境保护的需要,《验收调查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要求,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后续要求
做好本项目风险物质存储场所的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固体废物的台账和档案管理工作。
公示期21天(2023年01月05日~2023年02月07日),相关文件见以下附件:
(终稿)临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首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固体废物部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