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江苏双清 (略) 受建 (略) 的委托,现对建 (略) 2024年度宣传物品制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自愿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采 购 人:建 (略)
2. 项目名称:建 (略) 2024年度宣传物品制作服务项目
3. 项目预算总额:*元。
4. 采购内容:采购范围内所有产品的设计、制作、运输、分发及售后服务等内容;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字样、图案等要求,保质保量做好各种宣传材料的制作服务。
5. 标段划分:二个,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6. 合同履行期限:协议期限为一年;供货时间为中标单位接到采购方通知要求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宣传物品送至指定科室。
7. 付款方式:制作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费用结算时按实际制作数量进行结算,同时需提供部门审核后的详细制作清单(结算时提供有效正式发票)。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B、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其他条件:
1. 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报名时间地点
1. 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派代表携带规定的报名资料于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1日17时前到建湖 (略) 天铂·铂金街(建湖宝龙广场)11号楼2-4江苏双清 (略) 确认参与报名(标书制作费:300元/标段,售后不退),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 报名所需资料如下:
报名确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报名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
五、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本次招标决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任何最低报价及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均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通过计算直接取得;报价得分加评委算术平均得分,为投标人的总得分。总得分最高的即为中标候选人。
(3)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报价得分仍相同的,按综合实力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上述排列后,得分仍然相同且排序相同的,由评委会现场抽签确定。
(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2. 评标细则
序号 | 评分项 | 分值 | |||
1 | 投标报价(30分) | ||||
投标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30 | |||
2 | 综合实力部分(70分) | ||||
综 合 评 价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
① | 业绩合同 | 9 | 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2021年1月1日以后所签合同),每提供一个业绩合同得3分,此项最高得9分(须提供合同原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上述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需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项目业绩。 | ||
② | 技术符合性 | 24 | 根据各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技术参数部分响应情况进行评定。投标人的所有技术参数满足招标要求的得满分24分;出现负偏离有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注:技术参数中每一条的要求为一项。 | ||
③ | 主要设备 | 10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现有基本印刷设备一览表进行评定,刻字机、全彩复印机扫描仪、成套摄影设备、户外写真机、条幅机五项设备,有一项得2分;此项最高得10分(须提供设备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照片或图片的表面上要注明设备名称,否则对应设备不计分) | ||
④ | 实施方案 | 22 | (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项目实施方案中质量保障方案(对宣传物品的字迹墨迹、颜色、印刷质量、整体效果、包装等各个环节的质量保障方案)进行评定,方案科学合理性强、内容详尽细致、针对性和落地性强,满足项目要求性强的得11分;方案科学合理性较强、内容符合性较强、针对性和落地性较强,满足项目要求性较强的的得9分;方案科学合理性一般、内容符合性一般、针对性和落地性一般,满足项目要求性一般的得7分(未提供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2)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项目实施方案中售后服务方案(对本项目有完整合理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合理、服务响应及时、满足用户需要,有详细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响应时间、修复时间)进行评定,方案完整合理、切实可行的得11分;方案具体、可行性较强的得9分;方案简单、可行性一般的得7分(未提供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评标委员会对各个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时,应当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使各投标文件具有可比性。 | ||
⑤ | 服务承诺 | 5 |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服务承诺函进行评定,服务承诺函响应本项目基本服务要求的得5分,未响应或部分响应的此项不得分。 |
六、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2日15:00。
递交地点:建 (略) 行政楼9楼904室
开标时间:2024年7月2日15:00。
2.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1 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标段以现金方式(自备信封并标明投标单位名称)递交给现场工作人员,现场核对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密封。未中标的单位在中标结果确定后现场退还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 (略) 指定账户,公示期满无异议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补齐。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2.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仟元整/标段,以非现金方式汇至建 (略) 账户(单位名称:建 (略) ,中国工商银行建湖县建南支行,账号:*4362),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交纳履约保证金时需备注本项目的项目名称。
3. 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实力和条件报价,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可预见的费用、管理费、招标代理费、利润、税金和文件规定的其他各项应有的全部费用(综合报价)。对投标人认为没有考虑到的费用项目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 招标代理服务费:经研究决定,如中标人响应成交,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为1500元/标段;该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由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5. 投标文件组成:分为一号标书、二号标书;
5.1一号标书至少应包括:
(1)评分对照表;
(2)开标一览表;
(3)声明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清单报价表;
(7)服务承诺函;
(8)现有基本设备一览表;
(9)评标细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0)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招标文件规定须审查的以及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5.2二号标书应包含以下内容:评分细则中涉及到相关证明材料。
(1)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评标细则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须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的,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追究其相关责任。
6.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分为一号、二号标书,一号投标文件 一式*份 ,正本 * 份,副本 * 份,正副本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并装于一个封袋内。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书应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标志;二号标书为评分细则中涉及到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二号标书须单独密封与一号标书封袋一并递交。
(2)一号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二标书封袋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单位名称、委托代表人、联系电话、标书号。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或封箱密封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盖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委托代理人)章印。
七、其他
1. 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 (略) 官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 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八、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建 (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韩润洲
联系电话:0515-*
代理机构:江苏双清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广永
联系电话:0515-*
九、附件
附件一:报名资料格式
附件二: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
附件三: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建 (略) 2024年度宣传物品制作服务项目(1).doc
建 (略)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