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路田股份经济合作社两口鱼塘招租公告
为增加集体经济收入,2024年7月24日经股东大会会议表决同意该地块的两口鱼塘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大路田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于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时3 (略) 田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两口鱼塘面积:约20亩组织公开竞租,现将竞租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租物业基本情况
(一)物业地址: (略) (略) 田村东北部横山渠下;
(二)物业面积:约20亩(以按实际丈量为准);
(三)租赁期限:1年;
(四)免租期:无;
(五)交易底价:每年每亩1500元;
(六)租金递增:无;
(七)竞租保证金:(略)元;
(八)合同保证金:6000元;
(九)竞租方式:(举牌竞投,价高者得;举牌报价每次最低100元,超过100元的,要以100元为倍数递增,多报不限。)
(十)竞租地点: (略) 三楼会议室;
(十一)物业交付方式:现状,
(十二)物业交付时间:竞标后5天内交付物业给竞租人使用。
(十三)产业规划类别: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1. 按现行政策须开具租赁发票收取租金(税金由(略)方支付);
2. 中标方严禁从事电镀、酸洗、喷染、废品回收等有污染废水、有味气体排放的加工作业;
3. 中标方在租赁使用经营期间,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工商、税收、消防等一切证照,费用自负;
4.租金收取方式:每年收租金一次,先交租后使用,中标后5天内签订合同时,交一年租金。
5.租赁期限内,(略)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依法使用和经营所租赁的鱼塘,享有鱼塘的收益权和自主经营权。租赁期限内一切因使用、经营鱼塘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略)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电费、自然灾害损失,工伤安全事故赔偿等,(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在租赁期内鱼塘水源一切由(略)方自行解决,鱼塘仅用作水产养殖用途,不得做其他经营性用途。(略)方不能改变鱼塘使用性质,鱼塘泥土资源属(略)方所有,(略)方不能利用任何方式买卖和转移泥土。
7、中标方对出租方的租赁物上述情况和现状已充分了解,同意承租并自愿接受因承租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承诺租赁期限内,在租赁物能够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就租赁物的上述权证瑕疵主张任何权利。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竞租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
三、竞租保证金说明
(一)竞租保证金缴存:(报名时交或竞租现场交)(必须确保在竞租时已收到)。
(二)凡按要求和规定办理了报名手续的单位或个人,即视为接受邀约。如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场参加竞租会或参加竞租会又不参与竞租,又没有其他竞投者参与竞租的,参加报名的单位或个人即确定为按底价成交的竞得人,不得弃标,否则视 (略) 理,其所缴的竞租保证金归村组集体所有。
(三)竞租人确定后,须在签定竞租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不签约,视同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未成功竞得者,在竞租结果公示程序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自行到 (略) 办理退款手续,竞租保证金将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略) 财务室 ;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竞租交易登记表(可 (略) 领取)。
2、以公司名义参加竞投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出示原件);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3、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4、竞租保证金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所有提交的复印件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若竞租人为自然人则需加盖本人右手食指指模和签名)。
(四)竞租资料领取
竞租意向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 (略) 领取竞租文件及其他竞租细则文件。
五、特别说明
竞租意向人在竞租前应对标的物进行审查,确保标的物符合自己经营使用要求。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略) 黄生
大路田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9月12日
鱼塘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略)方): (略) (略) 黄 (略) 田股份经济合作社
承租方(以下简称(略)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为了发展集体经济,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将两口鱼塘投标承租经营。
一、租赁项目: (略) (略) 田村东北部横山渠下两口鱼塘,面积: 20亩,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地址: (略) (略) 田村东北部横山渠下。
注:本鱼塘(略)方不负责整治塘基,如需要整治则 (略) 理。
二、(略)方对上述鱼塘的情况和现状已充分了解,同意承租并自愿接受因承租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承诺租赁期限内,在鱼塘能够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就租赁物的权证瑕疵主张任何权利。
三、年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
四、租赁期限:(略)年,从2024年 月 日起至2025年 月 日止。
五、本合同签订时,(略)方需向(略)方缴交人民币6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内,如(略)方无违约行为,保证金在租赁期满,结清所有款项后不计利息退回(略)方;如(略)方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作违约,(略)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保证金归(略)方所有,且收回鱼塘,同时保留追究(略)方违约责任及违约赔偿的权利。
六、(略)方必须在签定合同5日前一次性交纳全年租金,先交租后使用,如超期十天不交,则视作(略)方违约,(略)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鱼塘,保证金归(略)方所有。
七、在租赁期内鱼塘水源一切由(略)方自行解决,鱼塘仅用作水产养殖用途,不得做其他经营性用途。(略)方不能改变鱼塘使用性质,鱼塘泥土资源属(略)方所有,(略)方不能利用任何方式买卖和转移泥土。租赁期满,(略)方于2025年 月 日将该鱼塘交回(略)方,如超期不交回的则每日按租金总额5%的标准计收逾期交还违约金,直到鱼塘收回之日止。
八、租赁期限内,(略)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依法使用和经营所租赁的鱼塘,享有鱼塘的收益权和自主经营权。租赁期限内一切因使用、经营鱼塘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略)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电费、自然灾害损失,工伤安全事故赔偿等,(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略)方在租赁期内,鱼塘的土地所有权属(略)方,租赁面积范围属于(略)方使用。
九、为加强用电的管理,凡用集体电源的承租方由集体管理人员统一安装电表,按电表核准收费。管理员每季度抄一次表,收费一次,如发现偷窃电行为,按照供电部门有关条例事项罚款执行。电费单价按电价格加收20%作为是损害赔偿。
十、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征用或集体发展建设需对该鱼塘收回的,双方无条件服从不作违约。(略)方有权收回该鱼塘,本合同即行终止,但(略)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略)方,收取的剩余租金应予以退回,除此之外,(略)方不作任何赔偿,(略)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略)方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将该鱼塘交回(略)方。有关赔偿租赁范围副作物、建筑物等设施属(略)方所有,((略)方协助(略)方向征地部门作出合理的补偿,(略)方所兴建的建筑设施和副作物,按现时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补偿(略)方),征地款归(略)方所有。合约期内治安工作原则上由(略)方自治,但如有村民或外人破坏,(略)方必须协助(略)方解决。
十一、租赁期间,未经(略)方书面同意,(略)方不得转租、转借鱼塘,如(略)方确实需要中途转租他人,必须提前向(略)方书面申请, (略) 田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签订三方协议办理转租手续方可生效。
十二、(略)方严禁将承租的鱼塘作为从事电镀、酸洗、喷染、废品回收等有污染废水、有味汽体排放加工作业项目的场所。否则,视作(略)方违约,(略)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鱼塘,没收保证金,并依法追究(略)方的法律责任。
十三、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略)方所 (略) 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略)、(略)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必须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由(略)方集体经济按相关程序组织民主表决通过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略)式(略)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并交清履约保证金后生效;(略)方、(略)方双方各执(略)份,社区存档(略)份。
(略)方单位: (略) (略) 黄 (略) 田股份经济合作社
(略)方法人代表:
(略)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