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文件,本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7、玻璃制品制造”,应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建设单 (略) (略) 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调查和收集有关资料,并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在建设方的配合之下,我单位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我单位对《 (略) 恒致玻璃厂年产玻璃板40万片、陶瓷板40万片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进行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恒致玻璃 (略) 东凤镇安乐村玉峰路86号D栋首层之二,项目总用地面积15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50平方米。项目年产玻璃板40万片、陶瓷板40万片。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恒致玻璃厂
联系人:曹世伟
通讯地址: (略) 东凤镇安乐村玉峰路86号D栋首层之二
2、评价单位
环评机构: (略) (略)
联系人:尚艳红
通讯地址: (略) 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1019-C19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