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广西区内3座在营加油站分别招租(10年)项目 | |||||||||||||
项目编号 | BBWCQJY23-445(9) | 挂牌价 | 详见标的清单 | |||||||||||
登载网站 | http://** | 交易保证金 | 详见标的清单 | |||||||||||
标的所在地区 | 广西区内 | 标的所属行业 | ---- |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 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4日17时(5个工作日) | |||||||||||||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4日17:3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一、出租人承诺 | ||||||||||||||
我方(中油广西田东石油 (略) )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招租标的简介 | 标的清单 | |||||||||||||
标的名称 | 面 积 (㎡) | 挂牌价 (万元/年)(含增值税) | 竞价阶梯 (万元/次) | 交易保证金 (万元) | 履约保证金 (万元) | 租赁期 | ||||||||
灵 (略) 华成加油站 | 4010.60 | 90 | 1 | 100 | 成交首年租金额 | 10年 | ||||||||
田东县思林那沙加油站 | 3300.00 | 112 | 1 | 100 | 成交首年租金金额 | 10年 | ||||||||
融安县东江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融安东江加油站 | 5390.45 | 134 | 1 | 150 | 成交首年租金金额 | 10年 | ||||||||
标的简况: (一)灵 (略) 华成加油站 华成加油 (略) 灵山县檀圩镇大岭头。加油站站前道路为G209国道,距离灵山县城区9.5公里,距离檀圩镇2.3公里。整站占地面积4010.6㎡,站房面积312.48㎡,罩棚面积222.04㎡,设置有5个SF承重型双层埋地油罐,其中0#柴油罐2台,单罐容积为30m3;92#汽油罐2台,单罐容积为30m3;95#汽油罐1台,单罐容积为30m3;总容量为120m3(柴油折半计算)。税控燃油加油机5台,其中双枪加油机3台,四枪加油机2台,1台全自动洗车机,一套柴油发电机组,装有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属于二级加油站。加油站消防器材、监控录像设备、自动报警系统齐全,各种管理证件完备,是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加油站。加油站现有员工6名,均匀为劳务外包。 (二)田东县思林那沙加油站 那沙加油站位 (略) 田东县思林镇高速路收费站北面,距镇政府2.3公里,距田东县城22公里。加油站占地面积3300㎡,站房建筑面积125㎡,罩棚面积600㎡。设置有4台SF承重型双层油罐,其中0#柴油罐2台,单罐容积均为30m3;92#汽油罐1台,单罐容积为50m3;95#汽油罐1台,单罐容积为50m3,总容量为130m3(柴油折半计算)。税控燃油加油机6台,其中双枪加油机2台,四枪加油机4台。一套柴油发电机组,设置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属二级加油站。加油站消防器材、监控录像设备、自动报警系统齐全,各种管理证件完备,是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加油站。加油站现有6名员工,其中出租方正式员工4名,劳务外包员工2名。 (三)融安县东江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融安东江加油站 融安东江加油站位 (略) (略) 道S309与国道G209的交汇处。加油站站前道路是通往柳州北、八里街、灵川与临桂方向的重要交通要道,是柳州通往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及湖南方向的国道(非高速)必经之路。整站占地面积5390.45㎡,站房面积335.10㎡,罩棚面积133.56㎡,设置有4个SF承重型双层埋地油罐,其中0#柴油罐2台,单罐容积为30m3;92#汽油罐1台,单罐容积为30m3;95#汽油罐1台,单罐容积为30m3;总容量为90m3(柴油折半计算)。税控燃油加油机4台,均为双枪加油机。一套柴油发电机组,装有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属于三级加油站。加油站消防器材、监控录像设备、自动报警系统齐全,各种管理证件完备,是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加油站。加油站站现有员工7名,均为劳务外包。 备注: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招租标的证照齐全,可在交易所备查。 3.免租装修期一个月(不含在租赁期内,自完成交接之日起计算),免租装修期内承租人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4.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并与出租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 ||||||||||||||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 中共中油广西田东 (略) 委员会 公司2023年第六次党委会会议纪要(东石化党纪要〔2023〕6号) |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西百色工业 (略) | |||||||||||||
批准文件 | 董事会会议纪要(第一届第16次) | |||||||||||||
三、交易规定 | ||||||||||||||
交易条件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承租期间如承租方未违反《加油站租赁合同》(详见附件)约定,《加油站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用于加油站经营。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加油站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加油站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设备维修、人员工资、人员安全培训、油品购置、水电费、物业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有线电视费、卫生或垃圾清运费、、罚款、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税、土地使用税等)及相关劳务支出以及实施时与相关单位的配合等发生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应对加油站设备、设施和环境进行管护维修,并能保持正常使用要求。承租方应按规定要求管护和经营,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5.在租赁期内,加油站建筑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相关安全检测、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6.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对防火防盗、门前三包,场内外卫生、综合治理、生产安全及环境保护等工作,如相关部门检查各项指标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处罚,均由承租方承担。 7.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油品采购和销售,产品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如发生产品质量引起的各种纠纷和造成的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8.如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增加投资的,建设方案须报出租方审核,待出租方审核同意并取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意见后,承租方才能施工建设。租赁期满新增的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新增的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经双方协商后可折价处理给出租方或承租方自行拆除搬离。 9.出租方现有的劳务外包人员,承租方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劳务外包合同。出租方现有的正式员工由出租方自行安置,如承租方有需要,给予优先安排,并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另行签订劳务输出合同。 10.加油站租赁合同生效之日,加油站租赁前的债权债务由出租方享有和承担,加油站租赁期间因承租方需要新增的债权债务由承租方享有和承担。 11.加油站租赁合同生效日前产生的各项税费由出租方承担,加油站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2.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文明管理的操作流程,完善相关措施,并做好自身保险等工作,须购买相应的保险且受益人为出租方,承租方作为加油站实际经营管理者,负责并承担加油站经营期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3.凡涉及与应急、消防、治安、市政、环保、交通、机关、社区街道及周边居民等关系协调发生的问题和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经济支出。 14.承租方负责租赁经营期间依法办事、合法经营,承担所有证照管理、年检送审及费用,负责经营期间所有证照的安全保管,正常年审等工作(如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消防安全、防雷检测等部门核发的有关证书必须随时保持完善,并合法有效管理,年检送审等工作),且符合经营条件,不得有过期或者失效等情况发生。租赁期间的全部责任及费用均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5.承租方原则上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转让、出售等方式嫁接到第三方,否则属于违约,若承租方确因自身经营需要转包的,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提出书面转包申请,经出租方对第三方进行资格审查,承租条件符合要求的,出租方同意后才能进行转包。其他具体细节以双方所签订的《加油站租赁合同》中进行明确。 16.租赁期满,新增的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须无偿移交出租方;新增的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经计提折价及双方协商后,可折价处理给出租方或承租人自行拆除搬离,且承租方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站房及辅助用房等功能完好,正常运行,安全使用;如需继续对外租赁时,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17.有关证照变更 (1)加油站营业执照办理: 承租方签订《加油站租赁合同》,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并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由承租方凭《加油站租赁合同》到加 (略) 场监管局办理新的加油站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属于承租方的分支机构),在加油站租赁期间,承租方以新注册登记的加油站营业执照进行经营,加油站的经营主体将变为承租方新注册登记分支机构,原加油站的营业执照将根据加 (略) 场监管局的意见处理。 (2)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在承租方办理完成新的加油站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属于*方的分支机构)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主体变更,变更至承租方新注册登记分支机构名下,在租赁期满前承租方须配合出租方变回至原加油站承租前的名称(办理完结方可返还履约保证金)。 18.意向承租方须在招租报名期间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应当与出租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勘验人须与承租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做为报名材料的一部分。 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资料并通过审核后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风险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19.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加油站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意向承租方具有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其母公司或其实际控制子企业具有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经营团队具有两年及以上在营加油站的经营经验(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加油站合同、任职等相关证明文件)。 3.意向承租方2020年-2022年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以承租方于招租公告发出时间至招租报名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即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意向承租方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信用承诺函》】; 4.意向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意向承租方必须提供《声明保证书》】; 5.意向承租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招租报名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意向承租方2020年-2022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意向承租方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 7.《现场踏勘确认书》(须加盖出租方及意向承租方签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9.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 |||||||||||||
成交手续 | 竞价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成交签约 | (1)竞价成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竞租登记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2)竞价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加油站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略) 田东县 | |||||||||||||
成交价款 | 承租方签订《加油站租赁合同》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支付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一年租金金额)。后续租金以1年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10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每三年在上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出租人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户名:中油广西田东石油 (略) 账号:*4981 开户行:工行田东县油路支行 | |||||||||||||
标的交割 |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割条件:承租方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 |||||||||||||
四、交易指南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4日17:3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详见标的清单 | ||||||||||||
竞租登记 | 竞租登记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出租人的补偿)。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意向承租方提交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承租方不具有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的, (略) 或其实际控制子企业具有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材料。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主要经营(运营)团队具有两年及以上的在营加油站经营经验(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加油站合同、任职等相关证明文件)。 (3)意向承租方提供招租报名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意向承租方提供招租报名截止任意时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http://**)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即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承租方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在信用中国查询显示无法搜索该企业,则视为其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和《信用承诺函》。 (5)意向承租方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未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声明书》 (6)意向承租方必须提供2020-202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守法经营声明书》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 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并经转让方确认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向承租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 3.意向承租方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在报名时按照上一条款(2.报名手续)规定已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材料纸质版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 5.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缴纳保证金优先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须补充意向承租方及代付方签章的代付说明材料。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需报名截止前交纳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加油站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加油站租赁合同;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出租方。一旦有意向承租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人提供的生效《加油站租赁合同》后作为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结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依据加油站租赁合同约定时间补齐。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 |||||||||||||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方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承租方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黄经理 0771-* | ||||||||||||
报名咨询 | 杨经理 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 |||||||||||||
联系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 |||||||||||||
五、相关附件下载 | ||||||||||||||
附件材料 | 2.标的照片.zip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意向承租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