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YGKS*X】 房山区自然保护地恢复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房山区自然保护地恢复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已由 (略) 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房山发改(审)〔2023〕230号 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略) 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工程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科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房山区自然保护地恢复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 房山区 位于拒马河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 (略) 级自然保护区、霞云岭国家森林公园范围内 2.2 本工程建设规模 约*㎡ 2.3 本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2024-4-20 2.4 工程建安投资 6072.89 (万元) 2.5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2.6 设计周期 548 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 含投资决策咨询(水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建筑图纸测绘与结构检测鉴定)、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专业咨询在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有与本工程规模及委托内容相适应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能力 ;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 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级及以上 与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 与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 ;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高级工程师 ; 3.4 诚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投标。 3.6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 3.7 本项目 不预留 (预留/不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 3.8 其他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企业经营状态要求: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 近三年(2021 年 01月 0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含起止日)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设计问题或没有出现过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限制投标的情形。 |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4.2 本次招标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信用标评审。采用 (投标人信用评价评分/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评分)。 4.3 其他要求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 2024-2-6 9:00:00 至 2024-2-10 17: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4-2-26 14:30:00 ,递交及开标地点为: (略) 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 (略) 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确定的开标室为准)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
8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略) 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地 址: (略) 房山区西潞街道苏庄东街7号 联 系 人: 刘腾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科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联 系 人: 张葛、李璐 电 话: 010-*-205、207 * 电子邮件: | | 2024 年 02 月 05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