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 年1月 (略) 拟对霍林郭勒市 (略) 采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年1月28日- * 年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 *** (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霍林郭勒市沿山路 * 号
邮 编: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霍林郭勒市 (略) 采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霍林郭勒市 (略) 采坑 | 内蒙古 (略) | 内蒙古生态环 (略) | 本项目占地面积 *** .18m2,以粉煤灰、炉渣及脱硫石膏为填方,对现 (略) 环境综合治理,分三期建设,一期占地面积 *** .45m2;二期占地面积 *** .55m2;三期占地面积 *** .18m2,5年内填方灰渣规模为 * .38万t/年,5年后随着服务范围的扩大,填方规模将达到 * .14万t/年。设计总服务年限为8年( * 年~ * 年)。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填方作业粉尘,卸料粉尘及道路运输粉尘。 (1)填方作业粉尘 本项目灰渣逐层堆放、分单元作业、倾倒后及时平铺、压实,作业时配置洒水车 (略) 洒水抑尘,采取以上措 (略) 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低于1.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可接受。 (2)灰渣卸料粉尘 本项目通过降低卸料高度,作业时配置洒水车 (略) 洒水抑尘,采取以上措 (略) 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低于1.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可接受。 (3)道路运输粉尘 本项目运输车辆采用专用的封闭式车辆,运灰道路定期保养、洒水抑尘,采取以上措 (略) 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低于1.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可接受。 2、废水 (1)渗滤液 渗滤液集水池或套管 (略) 区抑尘洒水,不外排。 (2)冲洗废水 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 (略) 区抑尘洒水,不外排。 (3)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管理区化粪池(1座,5m3) (略) 理后运至霍林 (略) (略) 理。 3、噪声 本项目选用优质低噪音设备,加强车辆检维修,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污泥和生活垃圾,沉淀污泥收集后作为填方回用于采坑治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 (略) 门定期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