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部心理行为训练场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体育设备设施/健身设备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9日 19:14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 | ||
总成交金额 | ¥13.*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楼 (略) 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鹏、林良强 办公电话:0591-* 移动电话:*、0591-* |
一、项目编号:2024-JKBFAV-W4001(招标文件编号:2024-JKBFAV-W4001)
二、项目名称:某部心理行为训练场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北 (略)
供应商地址:定州经济开发区大奇连体品产 (略)
中标(成交)金额:1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河北 (略)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某部心理行为训练场建设项目项目结果公告
本招标项目“某部心理行为训练场建设项目”于2024年8月26日上午9:30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心理行为训练场建设项目二、项目编号:2024-JKBFAV-W4001
三、评标结果及入围中标候选人名单: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北 (略) ,投标报价:*.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北 (略) ,投标报价:*.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北 (略) ,投标报价:*.00元;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采购人将确定上述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
四、公示有效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5个工作日。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六、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联系方式联 系 人:张鹏、林良强
办公电话:0591-*
移动电话:*、0591-*
传 真:0591-*
地 址: (略) 鼓楼 (略) 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朱先生
移动电话:*
本公告与军队采购不一致之处,以 (略) 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 (略)
地 址: (略) 鼓楼 (略) 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
联系方式:张鹏、林良强 办公电话:0591-* 移动电话:*、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鹏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