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 (略)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5项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略) 多个加油站存在高温时段未严格落实错峰卸油管控要求现象,同时2022年至2023年7月10日,市商务局未办理1起油站油气回收违法案件。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整改目标:督促辖区内加油站严格落实错峰卸油措施,坚决打击油气回收违法行为。
整改措施:
1.整改措施一:根据污染物减排响应要求,落实加油站错峰卸油工作措施并开展督导检查。
2.整改措施二:下发《夜间加油倡议书》, (略) 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车实施夜间加油。
3.整改措施三:雨湖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压实工作责任;商务部门常态化开展高温天气错峰卸油督查检查。
4.整改措施四:在成品油流通领域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督导督查等工作,联合开展检查督导,对油气回收违法等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整改目标达成,已完成整改。
1.整改措施一: (略) 环委会管控要求,实时在雨湖成品油站长微信群内发布加油站错峰卸油管控要求。管控期间在微信加油站管理群内每日一调度,督促油站做好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实时通报启动臭氧减排响应通知等管控要求及各加油站落实情况。对加油站错峰卸油台账对照监控记录进行现场核实。
2.整改措施二:2023年7月25日发布了夜间加油倡议书,逐一督促加油站在醒目位置进行张贴。经现场检查核实,已全部粘贴到位。
3.整改措施三:根据《关于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控工作的规定》,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高温天气错峰卸油督查检查方案,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带队,组织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开展高温天气错峰卸油督查检查。
4.整改措施四:组织“送法上门”,到加油站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相关排放标准宣传;集中组织开展了全区加油站站长环保政策培训;组织商务、市场监管、环保、属地街道等部门对辖区内27个加油站进行了两批次例行检查,检查通过查看监控记录、询问工作人员等方式着重核实卸油记录台账完整真实性,同时要求企业做好油气回收系统日常检查,排查风险隐患。
四、初步审核意见与公示情况
经核查,上述整改措施全部完成,同意验收。
五、今后工作打算
1. (略) 环委会管控要求,及时对加油站发布错峰卸油管控措施。
2.在重点时段现场督导各加油站实施错峰卸油举措,核查卸油台账。
3.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规政策宣讲,加强加油站从业人员环保知识培训,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环保知识培训。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本单位反映。
(略) 雨湖区委员会 (略) 雨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联系人:徐汉文,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