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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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9,000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990,#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移动排涝装备(第二次)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 不少于 1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 万元的一体化防汛排涝车、组合式排涝车、货车、防汛物资转运车、多功能高空作业车、高空作业举升车、园林防汛抢险树枝粉碎车、联合疏通车(前述任意一种类型车辆或多种类型车辆)的供货业绩。”现更正为:“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投标人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得1分,2021年 01 月 0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增加一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 万元的一体化防汛排涝车、组合式排涝车、货车、防汛物资转运车、多功能高空作业车、高空作业举升车、园林防汛抢险树枝粉碎车、联合疏通车(前述任意一种类型车辆或多种类型车辆)的供货业绩加1分,本项满分3分。”现更正为:“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备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一体化防汛排涝车、组合式排涝车、货车、防汛物资转运车、多功能高空作业车、高空作业举升车、园林防汛抢险树枝粉碎车、联合疏通车(前述任意一种类型车辆或多种类型车辆)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3分。”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一体化防汛排涝车、联合疏通车、多功能高空作业车”现更正为:“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 四、除上述内容外,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略) 政工程建设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 (略) (略) 2024年11月12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