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略) 肖镇基层政权业务用房和周转房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称“地块 1”)、 (略) 雍布基层政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称“地块 2”)组成,共计两个地块,总面积 *.40 平方米,其中地块 1 (略) (略) 浪坡乡养堆村,用地面积 *.70 平方米,中心经纬度为:E91.*,N27.*,地块现状为草地、放牧临时住房;地块 2 (略) (略) 库局乡桑玉村,用地面积6973.70 平方米,中心经纬度为:E91.*,N27.*,地块现状为灌木林地、临时钢筋加工棚、建材临时堆放场所。 (略) 自然资源局核实,地块 1 现状地类为 04 草地-0401 天然牧草地、07 居住用地-0703 农村宅基地,地块 2 现状地类为 03 林地-0303 灌木林地。 (略) 自然资源局核发的《 (略) 肖镇基层政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用字第 * 号,地块 1 拟建设办公楼及其附属设施,地块 1 地类将由 04 草地-0401 天然牧草地、07 居住用地-0703 天然牧草地变更为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1 机关团体用地。 (略) 自然资源局核发的《 (略) 雍布乡基层政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用字第 * 号,地块 2 拟建设办公楼及其附属设施,地块 2 地类将由 03 林地-0303 灌木林地变更为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1 机关团体用地。
根据调查:本项目涉及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及现状均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涉及地块无外来填土;现场踏勘期间未发现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内及相邻地块无放、辐射源情况存在;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项目涉及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